爱情是一件耻辱和丑陋的事吗
时间:2024-10-19 来源: 作者: 我要纠错
前不久,某高校举办了“校园不文明现象”的曝光展览,除了毁坏公物、胡涂乱抹等现象之外,男女学生在校园角落里接吻亲昵的照片,也在橱窗内曝光展示,不但引得学生围观议论,也受到公共舆论的关注。
在公共舆论的诸多议论中,几乎呈现“一边倒”的态势,“侵犯隐私”则是对校方“曝光”举措最普遍的指摘。
其实经过多年来的“普法”教育,准确界定公、私边界,维护个人权利、尊重他人隐私,已经成为普遍常识。高校作为精英荟萃之所,其主事者想必也知道在目前的舆论氛围中,上述概念已成基本常识。也正是有鉴于此,校方在事件中的做法和事后的解释上,都显得相当慎重,譬如对被曝光的学生只拍背影、不见面目,事后既不追查也不处分等等。于是被曝光的不是某个具体学生的具体行为,而是在学生群体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因此如果真要置之于法律,那张被隐去主体身份的照片,大概并不构成对某个具体学生隐私权的侵犯。
于是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在已经明确意识到舆论风险的情况下,校方依然不惜在法律和舆论的边缘上对学生的“亲昵”行为采取追踪、窥视、偷拍、曝光的“措施”,大概也有着不得已而为之的复杂背景。其中,对高校学生性行为的担忧,显然是重要的背景之一。在这样的背景下,学校领导将曝光举措的初衷解释为善意的提醒和劝诫,也就显得格外语重心长。
问题在于,大学生的婚前性行为及其他“涉性”现象究竟到何种程度,而这又对高校的教学秩序和校园风气造成了何种不良影响,至今大约也没有人可以给出明确的统计和界定。而一种存在状态和社会影响都不确切的现象,却已经引起社会的普遍担忧和道德义愤,一定有着更深层的文化背景。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其性文化的重要特点之一,是极其明确而强烈的耻感与罪感。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将学生的“亲昵”行为定义为“不文明”,就显得顺理成章。
但是,进行性观念与性安全的教育,必须建立在摆事实、讲道理的基础上,讲清轻率行为的直接危害和潜在的负面影响,使其在健康愉悦地享受美好爱情的同时,能够理性、科学地避免其负面作用。而那种以追踪、曝光的方式使其背负耻辱感与罪恶感的做法,则不但很难起到正面作用,也与人性发展的时代潮流不合。
那张二战大兵当街亲吻白衣护士的照片,已经成为纪念二战胜利最经典的画面而长留在世人心中。不管那个画面中凝聚了多少复杂的文化隐喻,但其最基本也最为动人的元素,无疑是那激情一吻中所传达出的文明与人性的胜利。虽然由于文化传统的不同,我们可以对这样的行为和这样的表达持保留态度,但我们文化的发展方向,显然并不应该与其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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