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奶风暴揭示的深层问题
时间:2024-10-13 来源: 作者: 我要纠错
三聚氰胺的风暴稍息,想不到半年未至,又掀起另一轮牛奶添加物质的争议。
本月初,内地质检总局曾向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出公函,表示:「鉴于当前我国未对OMP的安全性做出明确规定,IGF-1物质不是传统食品原料,也未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如人为添加上述物质,不符合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后,虽然内地6个部门的专家认为饮用含该物质的奶类产品没有健康危害,但OMP物质仍属未经国家卫生标准允许使用的食品原料。
不过,据内地一名学者方舟子的研究,指出蒙牛网站上公布的「OMP」生化数据,与国内外众多研究的「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IGF-1)完全吻合,饮用过量,可能会增加患多种癌症的风险。
如何处理「没害但违规」
走笔至此,出现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就是「没害但违规」的现象如何处理?当然,没害是政府专家的意见,民间专家会另有一套看法,但是,即使是没害,无端加入一些物质在食品之内,是否可以容忍呢?
笔者无意批评内地的食品法规制度,反而,内地所订立的《食物添加剂使用标准》较香港法例更为完善,也订明了各类添加剂的使用准则,给业界可以依循。笔者想探求的是,当「没害但违规」的情况在香港出现时,我们有否合理的处理方法呢?
按现行法例,任何人不得出售不宜供人食用的食物,而在管制添加剂方面,亦有明文规定不能加入哪一类物质,不过,OMP物质并不在法例禁止之列,添加这物质在现阶段会被视为「没害也没违规」。
无论内地或香港,生活日益富庶,消费者追求健康和富营养的食品,为必然结果,所以,不少食物制造商吼准这个心理,经加工及宣传包装后,推出一些「高质」食品,按笔者调查所得,一箱12盒,每盒200多毫升的普通牛奶,内地售价约20元左右,但加了OMP物质的牛奶,售价上升3倍,加入OMP的成本不高,摊分开来,每盒牛奶只有几分,却可以将利润以倍数递增,难怪会令食品制造商视为可生金蛋的产品。
笔者认为,OMP事件具有深层意义,我们必须反思,当某一物质被判定为没害,是否就可以加进食品之内,这是内地和香港的食物安全部门都要面对的。比较而言,内地在标准和指引上较香港更为清晰,而且规管比国外更严谨。笔者认为,香港食物安全法例还在起草阶段,这次事件,有助我们深思日后如何处理类似情况,我们需要研究,订定一套各种添加物质的使用指南,以助在港售卖的预先包装食品在生产时,能依循订立的标准和工序,从而令消费者安心食用。长远而言,即使是「没害也没违规」的食品添加剂,我们也不应鼓励制造商使用,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而将没有营养的物质加入食品之中,亦有违商业道德。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