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的求职困境
时间:2024-10-19 来源: 作者: 我要纠错
“女大学生求职难”的说法流行已经颇有时日,如今也算不得什么新鲜事了。但前不久,一家报纸上的报道还是让我们有些吃惊,报道的标题是:“袒胸露背拍写真女大学生求职还想怎样?”,据该媒体报道,在某市一些公司招聘会上,出现了众多年轻的女大学生,这些求职者都携带个人的“写真集”。封面是靓丽的美女特写照,翻开里面少则七八幅多则上百幅的彩色“写真”,身着超短裙、泳装、晚礼服,袒胸露背,搔首弄姿。
这让我们不禁疑惑:难道女大学生求职已经如此之难,害得年轻学子们不得不出此下策,或者她们自认为终于找到了打动老板们心扉的妙策良方,从而趋之若鹜?我们不禁一面要为女学生使用如此“利器”担心不已,一面又要为招聘者(对待女学生)的大门如此坚固而愤愤不平。
招聘变成选美,求职不亚于征婚,女大学生作为具有较高素质的群体遭遇如此尴尬,不能不说多年来要求男女平等的呼吁收效甚微,而要真正实现劳动力市场上的性别平等,其路仍漫漫。
“女大学生就业难”是中国体制转轨中女性群体普遍社会地位下降的一种具体体现,尤其在最近几年劳动力市场供求严重失衡、供远大于求的条件下,女性求职更是雪上加霜、形势严峻。其问题的根源仍是在劳动力市场中存在着较严重的性别歧视,以性别为标准挑选人才就像以户籍划分资格一样不合理。虽然企业总是绰绰有词:不管多优秀的女生一旦结婚生子其效率便直线下降,女生的效用充其量就是作个“公司花瓶”。但究其实,女性效率降低仍体现了传统分工中的性别不公,在今天女性已经走入社会,承担与男人相同的社会责任的时候,社会仍在要求女性承担主要的家庭与生育责任,当然有失公允。另一方面,企业若总是将女性仅当作花瓶看待,其结果无疑是一种严重的资源浪费,因为女大学生的价值当然不在于其“花瓶性”,而是其学识与智慧,不会利用女性人力资源的企业肯定是得不偿失。
去年年底,全国妇联组织专家学者们讨论如何应对劳动力市场上的性别不平等问题,会上学者们提出很多很好的建议,如有学者提出国家应早日制定与其他国家类似的“促进平等就业法”,因为虽然我国现有的法律中上至宪法,下到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中都明确规定男女享有平等就业的机会,但现实中还是有人明目张胆或是变相隐性地实施歧视行为,这就迫切要求制定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并建立相应的监督、审查制度与机构;另外,国家机关在招聘中应当首先严格遵守性别平等的原则,在以往国家部、委等大机构到学校招人时,多会提出性别要求(绝大多数时候要求),如果连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聘都有歧视倾向,将会造成极其不好的示范效应,因此要坚决杜绝公务员招聘中不要女生的现象。
至于女生个人在求职中如何应对可能遭受的歧视对待,我们认为首先在大学及各级教育中应多培养女生自身的性别平等意识,树立自信而独立的人格,这样才不会随波逐流,在遭遇歧视时据理力争,必要时诉诸法律。现实中许多女生被单位无理拒绝后不愿诉诸法律,讨个说法,认为那是自找麻烦而且会不利于以后的继续求职,实际上其深层的障碍是自认为以性别不公为由与单位说理底气不足,说明无论社会还是女生的性别平等意识亟待唤醒。另一方面,现实中也并不是所有的单位与招聘者都有这种歧视倾向,女生适时地表明自己的立场,说不定反而会得到具有平等意识的主管者的认可与好感,而如果一味地迎合,其结果只能是更强化了女生求职的不利地位。
或许,更多出色的职业女性的出现是解决市场性别歧视的最好良方,虽然女性无疑要克服重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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